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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影《禽獸/monster》於Netflix已經上線,這部電影已經是2018的電影,劇情大綱描述一個有電影才華即將上大學的17歲高中生捲入一場強盜槍擊案,面對有先入為主、刻板印象的種族歧視下,他將面臨可能背叛25年罪行,最後他必須靠自己來讓別人瞭解他,為自己證明清白的故事。
美國電影中的只要牽扯到不平等的案件,最常被拿出來討論的的案件題材就是關於「種族歧視」的議題,尤其如果被告就是個黑人,那這官司的辯護方想要贏就會非常吃力~以前我看《謀殺入門課》也有一段是在講黑人在法律體系中被誤判有罪的案件非常頻繁,因此這樣的題材會被拿出來一直被討論,肯定就是現在的社會中還是存在著這個現象。
《禽獸/monster》這部片也大概就是如此,一個被捲入案件的史蒂夫就必須要在這個牢籠中逃出去。本片IMDb評分為5.4 / 10 (本片即時評分這邊請),我自己是覺得本片在呈現被歧視的議題力道不是很足夠,因此整個篇幅觀賞起來就比我想像中的平淡,在案件的轉折也沒有太多精采的地方~所以這部片對我來說屬於比較平淡的敘述方式在講主角的故事。
基本上如果你是想要看關於種族歧視所製造出的犯罪案件,那我會推薦另一部影集《別人眼中的我們》,這是我覺得看過最好看的案件改編,IMDb表現有8.9,這部劇不管是在打官司還是審問過程、情感刻畫上都相當到位,節奏也相當快,最後甚至會看到哭。而《別人眼中的我們》這部劇是改編真人真事「中央公園五罪犯(The Central Park Five)」,因此整部劇的帶入感非常強烈!大家可以在Netflix上找來看。
這部是我看完覺得很沈重,N刷還是每看必哭的劇,很推薦大家看!
《別人眼中的我們/When the see us》延伸閱讀:
▶【美劇|觀後感】別人眼中的我們(When they see us)|第一集
▶【美劇|觀後感】別人眼中的我們(When they see us)|第二集
▶【美劇|觀後感】別人眼中的我們(When they see us)|第三集
▶【美劇|觀後感】別人眼中的我們(When they see us)|最終集
▶【Netflix|2019必看美劇】6個必追《別人眼中的我們》的原因
Netflix電影《禽獸》心得
一開始史蒂夫與公設辯護人(莫琳)互動的那一段好細膩,其實我有點訝異公設辯護人的舉動,因為史蒂夫太緊張而身體不舒服,莫琳想要知道史蒂夫有沒有發燒,於是伸手去摸,史蒂夫還往後了一下,再來就是公設辯護人接著問「要不要借你外套」?這舉動非常細心,因為我以為的公設辯護人都是那種不在乎案件輸贏的人,畢竟大家都知道這種案子他們賺不了什麼錢,有些人甚至覺得沒必要這麼努力。
而莫琳被檢察官找去關說,希望莫琳可以drop the case,因為檢方有著目擊證人和監視器畫面,可是莫琳卻說「那是你的證人」,不過一開始我有點好奇莫琳為什麼會想要為史蒂夫辯護?其實莫琳這個角色就是在種族歧視議題案件中可以翻盤的重要關鍵角色,我很喜歡看這種有良心辯護人出現的橋段,始終會讓我相信在世界上還是有善良義的人存在,世界沒有那麼邪惡。
從檢方來做官說這一段,就知道充滿著檢方想要隨便把罪安在史蒂夫身上的想法,其實這跟以前我看的《別人眼中的我們》很像,都是先入為主的想法,並且被告是黑人,就直接覺得他們是兇手。
檢方找莫琳這一段,我想史蒂夫內心是充滿著失落,原來自己國家的法律體系就是如此,因為膚色種族關係被當成罪犯,對他來說就是一連串的不公平,其實這已經是打破法律的「無罪推定原則」,因為如果內心已經覺得他有罪,用一個理由都會覺得有罪,用一百個理由都不會相信他無罪,史蒂芬就是這樣一個莫須有的理由被認為有罪的。所以莫琳說:「中間不管講述什麼、證明什麼,他們(陪審團)第一眼看到你時,已經認定你有罪」(這就是黑人在法律系統上遇上的不平等對待)。
站在史蒂夫的角度,他覺得沒有人願意相信他,他也只能靠自己,以前我看過《謀殺入門課》裡面的安娜莉絲說過,在法庭中陪審團聽的是誰的故事最能被接受,以史蒂夫來說,我覺得他在課堂上所學的「藝術家為什麼要拍電影」這個觀點來看,就是要說出自己的故事,說出自己的感受,這樣才能讓別人知道,在這法律體系中,史蒂夫只能靠自己,所以我喜歡莫琳在案件中的引導,你年輕、你是黑人、正出庭受審, 「他們還需要知道什麼?」。
然而,在父親的心中也更是難過,當他說出「你出生時我曾經想像過你一生會發生的事,但從沒想到這件事」,看得出來其實父親很想要崩潰,可是父親卻不能在史蒂夫面前表現出軟弱,否則會讓史蒂夫更加難過、失去信心。史蒂夫說:「我不記得他有那麼蒼老,不記得他的眉頭有多麼多皺紋,他前額的頭髮如此灰白,他的手顫抖著」。
其實我覺得這部片有點可惜將家人的情感沒有刻畫得太過濃郁,雖然有安排史蒂夫的爸媽來探監,不過在情感的表現上沒有牽動太多我的情感,稍微動容,但沒有太催淚~
到中間布波出現那一度我原本以為史蒂夫死定了,莫琳現在才讓我看到她的厲害,透過布波說看到門口的史蒂夫才進去搶劫,不過布波卻說不出那天史蒂夫穿什麼衣服、什麼打扮,更說不出是用什麼樣的信號給他,莫琳甚至問出他有沒有威脅另一個涉案人「克魯茲」?但布波說是克魯茲自己願意的,這樣一個問題等於戳破克魯茲的謊言,也降低了史蒂夫參與計劃的可能性。
「為什麼同一件事會有不同的說法」?因為每個人看事情的角度不同,我記得之前看過《檢法男女》,裡面一檢察官說過,在某個案件裡找不到誰說的是真話,可是另一個檢察官卻說「我處理過一個案子,十個人的說法都不同,以為大家都在說謊,但後來才發現每個人都說實話,只是把他們所看到的真說出來而已」。
這部片其實看到最後你會發現控方、辯方、布波、克魯茲、指證史蒂夫給暗號的婦人說的都是實話,大家都是說自己看到的那一部分:
- 控方的確有人證、物證(監視器畫面表示史蒂夫有進去過)
- 辯方的史蒂夫也沒有說謊,因為他根本不知道金恩與布波要搶劫
- 克魯茲說史蒂夫有進去雜貨店也是實話
- 指證史蒂夫給暗號的婦人說的也是實話,只是那是她的「誤以為」,那時候史蒂夫看著遠方的太陽覺得刺眼,才做出的動作
所以前面鋪這麼久的梗,其實就是要讓後面的半小時有讓史蒂夫去讓陪審團相信自己,認識自己,翻轉他們對自己的看法,並且史蒂夫也說出自己內心中的實話與真相,說出自己認為的事實,所以才會說與金恩「頂多」就只有泛泛之交。
當然,當中史蒂夫的確也是有一段小美化,因為史蒂夫會進去買飲料並不是真心口渴才進去買,而是被金恩設局,所以最後這93步進去雜貨店的路程,其實史蒂夫也是可以逃跑,有機會選擇拒絕,但他還是照做。
但大家要記住,在美國法庭中,不是講求誰的證據有力,而是在於陪審團最相信誰的故事。因此我覺得儘管史蒂夫雖然無罪,不過內心的內疚基本上會跟著史蒂夫一輩子,因為他認為雜貨店老闆有一部分也是他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