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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劇 某一天 第4集劇情

◉接續上一集(第三集),賢秀因為看到囚友自盡太恐懼而逃跑,之後被關禁閉,連朴斗植也被抓來,還說等著找金賢秀算帳。 安太熙則是打算對賢秀測謊,若賢秀拒絕,那就代表心裡有鬼,就算測謊通過還是不能當證據,但如果發現賢秀說謊,對檢方就有利,因此她要朴相範去讓賢秀測謊。隔日,賢秀果然被安太熙與朴相範慫恿做測謊,說是賢秀唯一可以證明自己清白的機會,所以賢秀就答應,只是朴相範打電話給申忠漢,馬上告知換律師的事情,但申忠漢還是發現朴相範他們在賢秀沒有律師陪同之下就獨自接受警方調查。

◉申忠漢心想不妙,所以靠著前妻去國科搜測謊室,賢秀被朴相範慫恿去看洪菊花最後一眼,這讓先秀看到後相當激動,卻被朴相範禁止使用氣喘吸入器,因為等等就要接受心理評估,整個讓賢秀很不舒服,在進入測謊室之前,申忠漢再三叮嚀賢秀行駛被告防禦權,測謊不能當證據的原則朴相範則是故意把吸入器放在賢秀面前想要誘惑賢秀放大緊張感,而過程中徐秀珍很傻眼警方的提問完全都是有罪推論,徐秀珍開始感到不安,想打電話給朴美京卻沒接通,申忠漢覺得不妙,所以進去解圍,讓測謊得以結束。

◉賢秀回到監獄後,第一時間就被朴斗植給教訓,所幸被鄭相秀給解圍,而都志泰則是給賢秀一本刑事訴訟法,裡面一段話「罪疑應有利被告,任何人皆不應推定有罪」於是開始閱讀,到了要移送法院時,都志泰給賢秀一副眼鏡要他戴上。申忠漢突然發現菊花家裡有吩坦尼這種處方藥,找到診所去詢問發現那是六個月前還沒被列為毒品時拿的處方藥,在申忠漢一點點威脅下,開藥醫師把菊花三年開藥的就診紀錄都給申忠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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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押庭中,朴美京要求停止羈押,甚至請賢秀給法官看身上的傷,不過安太熙則是說她確認過那是獄方在賢秀脫隊時造成的傷,這讓賢秀有理說不清,甚至因為拒絕測謊所以賢秀看起來又更有嫌疑,因此羈押狀態再次維持,朴美京第一次失敗非常生氣,完全是因為賢秀沒有對她說出真相,讓朴美京無法做出防禦。 申忠漢給徐秀珍那些處方資料說要賣給她,而秀珍也介紹好中醫給申忠漢,兩人從此建立起一點關係。

◉秀珍萬萬沒想到這些處方資料這麼珍貴,因為朴美京馬上要去見安太熙。賢秀回到監獄,馬上被朴斗植給用刀片劃傷手,醫務室關閉,都志泰則是主動幫忙賢秀縫合傷口他告訴賢秀他該煩惱的就只有如何在這裡活下去。朴美京拿著資料要安太熙接受以過失致死八年刑期作為交易,否則召開記者會就對檢方不利,最後兩人討價還價變成過失致死十年,但安太熙卻要求朴美京一定要得到賢秀的自白

◉朴美京要賢秀好好考慮是要無期徒刑還是坐牢十年就好?賢秀根本不想要去承認自己沒做過的事,但這是唯一的機會,所以賢秀還是被洗腦打算認罪。鄭相秀一聽就覺得不對勁, 但他還是認為機會來了就把握機會。在賢秀已經做自白時,申忠漢偷偷跟著徐秀珍去看賢秀,申忠漢說前科犯的烙印,絕對無法去除,一輩子都無法,如果自白了,前科就會跟著自己一輩子,別想著三十歲前出來還能過幸福日子,所以申忠漢建議賢秀自己想想是不是真的殺了菊花,再決定要不要自白。

◉法庭中,一切劇本就照著安太熙和朴美京兩人私下設定好的劇本走,但賢秀想起自己與菊花陷入愛河的回憶,說著自己沒有殺她,讓大家都傻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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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劇 某一天 第4集評價與心得



賢秀自己一個人面對的攻防,成為本集很大的看點,我想大家都曾經過「法律是給懂玩法律的人在玩的」這句話,這句話講得可真沒錯,因為你所走的每一步都不知道會導致什麼結果,再加上對方會來對你攻防,對法律遊戲完全不懂的人來說,每一步都會走得很驚險,一步錯,一輩子都完了


安太熙和朴相範兩人在本集對賢秀要做測謊的那些話語就是在騙賢秀,因為他們所要的目的並不是幫助賢秀,而是想要得到他們的目的,來抓到賢秀的弱點,依照賢秀的人設,他對於人性是相信的,所以很容易被利用,再加上朴相範說這是賢秀可以證明自己無罪的方法。我覺得在法律中最難的就是你並不知道對方在玩的把戲和下的棋路,你可能正一步一步跳進對方的陷阱中卻又不自知(就如同安太熙和朴相範要賢秀接受測謊決定時,是在沒有律師陪同的情況下進行,這其實已經是違反刑事訴訟法的程序)。



之前我就有提過一個論點就是「創造犯人」,這是在西方的司法體系中常見的案例,這部劇也是改編自西方的影集而來,雖然是改編成符合韓國司法體系的內容,不過在某些論點上應該都有一些雷同與共通點。基本上這一集安太熙和朴相範所做的測謊舉動就是在「創造犯人」,他們正在拼湊他們所需要的元素來讓案件可以上起訴,最主要就是因為「輿論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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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的程序中,如果真的走上「起訴」,那案件就會更為棘手和膠著,對賢秀來講更為不利,最主要是因為在刑事訴訟法中如果會走上「起訴」,那就代表證據很充足,甚至是達到可以定罪的程度,所以當檢方會選擇起訴也代表著她有一定的把握可以獲勝,而且在整個司法體系中,基本上檢察官和法庭的關係都是很息息相關,起訴之後若確定,那就代表真正進入檢察體系的遊戲場中,他們要用他們自己的手法去玩遊戲,對局外人來講就很難去插手了,這也是為什麼對賢秀會這麼不利


安太熙和朴相範真的太過心機,就因為他們很熟這生態的運作,因此在任何決定和動作都會非常知道怎麼引誘嫌疑犯做出他們想要的結果,他們等的就是嫌疑犯出錯的時機,這整個過程其實也都違反刑事訴訟法的「無罪推定原則」(罪疑應有利被告,任何人皆不應推定有罪),一切都是為了他們一定要把賢秀塑造成他們要的「兇手」



所以觀眾可能會疑惑測謊這一段,基本上朴相範和安太熙根本就是不管有沒有合乎程序,這樣為什麼他們還是要做?這是因為他們要從中找到賢秀的弱點和錯誤,就算結果不如他們預期,只要其中一個環節能對他們有利,在法庭上就算不能成為證據,但都會成為撼動法官內心的一個關鍵,所以在整個法律中最讓我覺得最覺得難以攻防的環節,法官的「自由心證」雖然不是那種由他自己內心中的一把尺作為標準而已,而是要不違背經驗法則和論理,但在法庭上本來就是透過兩造「說故事」的方式來讓法官做判斷,一切都在於法官覺得哪個故事有道理而決定,所以說穿了法律體系中的自由心證說好聽點有合乎公平正義,但說難聽點法官自己內心中的公平正義誰都無法去衡量和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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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朴相範與安太熙兩人就算測謊不能當證據,也要不惜違背程序來取得一點點有利事實,為的就是在法庭上可以有點機會可以博取賢秀就是兇手的印象,就那麼一句「你拒絕測謊」這個動作,就已經成為安太熙很好的攻擊武器,因為安太熙能解釋成是賢秀本身的心虛。


然而,朴美京這角色打從一開始就不是想要幫賢秀翻案,而是要在這案件中成為其中一個可以曝光的角色罷了,光是朴美京帶著洪菊花的處方簽去找安太熙做刑期條件交換的橋段,就已經說明這盤局中的任何人只在乎自己的利益和輸贏,沒有在管被告到底是不是清白的。所以說,法律就是正義的嗎?法律條文本身或許正義,但就因為眼睛被利益與名聲貫穿整個思想,已經忽略到法律正義背後本身的用意,反倒變成雙方的交易。



所以賢秀要求要自白減輕刑期這件事,變成是我們常在電視劇中很常見的橋段!辯護律師可能會以更長的刑期(無期徒刑)來讓被告緊張自己以後的處境,唯有透過自白才能讓自己不用坐牢這麼多年,這看起來就是很諷刺,法律應該要證明的是賢秀一絲絲非兇手的證據,但卻沒有人在找尋,反倒一直要賢秀成為他們想要的那個兇手而真正的兇手卻逍遙法外,這樣的司法體系真的是替在受害者申冤嗎?也真的是在制裁真兇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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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一個非常無助的嫌疑人來說,承認自己沒有犯過的罪竟然成為自己唯一的選擇,這是人玩出來的法律遊戲,不懂法律的人也只能被玩,就像賢秀一樣
,畢竟我本來以為朴美京是要用這些資料替賢秀翻案…。但鄭相秀一聽馬上知道不對勁,因為檢方對「量刑交易」接受,這樣一聽代表檢方本來就已經沒有什麼把握,所以才會願意接受這樣的條件交換,所以一開始檢方提出的重刑搞不好就是一開始的手段,就是想要等待被告自己自白來得到減刑! 這樣的司法遊戲也太恐怖了吧!都在玩心理戰!



「前科犯的烙印,絕對無法去除,一輩子都無法」,太愛申忠漢每次都會給賢秀最真誠的建議,當大家都把重點放在減刑的焦點上時,只有申忠漢要賢秀好好想想自白後的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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