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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貼心提醒 ★

我追劇的紀錄習慣先記錄「劇情(大綱重點)」再寫「心得觀後感」,所以我寫的所有文章一定會爆雷ϟ,沒看過的人請自行離開本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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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劇《至上之法/Law School》第二集劇情大綱

♛接續上一集(第一集),楊鍾勳被警方給緊急逮捕,而有嫌疑的學生們則是一一被訊問。原來警方掌握到證物上有楊鍾勳的指紋才逮捕他。

♛2010.10 是姜率A面臨法律問題,也就是她面試法學院時對面試官所說的「法律欠我很多道歉」的事由。金美莉欺負姜率的姊姊,點火燒姐姐的頭髮,所以姜率才會出手救人變不小心打人,金美莉才不叫什麼被害者,根本該叫加害者。該死的是金美莉的父親還是地檢長,而當初身為檢察官的楊鍾勳,其作法反倒是站在姜率這邊,才讓姜率知道楊鍾勳根本不可能殺人。

♛然而,警方在楊鍾勳的手機裡看到主里洞肇逃案的證據畫面,才發現肇逃案的駕駛就是徐秉周。然而,楊鍾勳已經被逮捕,卻只是時時刻刻關心自己的試題有沒有被安排好,完全不管自己的案件問題。然而,楊鍾勳會這麼在意試題一定要給學生考試也是有用意,因為裡面的題目是提及2020/3那時候韓俊輝反對徐秉周被學校聘任的非法簽署活動。

♛2020/10警方找來李萬浩與楊鍾勳對峙,李萬浩利用自己的電子腳鐐做不在場證明,但楊鍾勳只想要李萬浩說出當天看到的車牌號碼,也確定他看到的是徐秉周的車牌。

♛徐秉周死掉後,在遺產繼承上也有韓俊輝的名字,於是徐秉周的老婆相當不滿,拿著放棄繼承的文件來給韓俊輝簽。高議員不等判決出爐就急著要與楊鍾勳切割關係,想要學校直接開除楊鍾勳,還說自己才是捐獻模擬法庭的人。

♛在模擬殺人的當天,楊鍾勳解釋自己沒有殺掉徐秉周,當天倒入的也是糖而已,因為徐秉周血糖過低,然而,在樓梯間的徐秉周眼鏡殘骸,卻是讓楊鍾勳懷疑韓俊輝才是兇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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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劇《至上之法/Law School》第二集推理心得

  • 看影劇本就很主觀,就是紀錄影劇心得,本站不會寫影評,只會寫心得觀後感。
  • 心得(觀後感):小編的文章只會寫心得觀後感,找內容有共鳴的點作為心得分享,所以每個人的心得一定不同。
  • 影評:用客觀專業的電影賞析方式,講述拍攝手法來告訴觀眾事實,小編幾乎不會寫這種類型文章,因此想要看影評的人建議看專業影評文章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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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有證據對楊鍾勳非常不利


2020/ 10 警方找到的證據對楊鍾勳非常不利:

  • →證物上有楊鍾勳的指紋。
  • →連同兇手穿的鞋子,楊鍾勳都有一雙,但就是找不到,照理來說最大可能就是被銷毀。(但之後是影印店老闆說他向楊鍾勳借去穿了,但因為受傷所以在醫院檢查而不知道跑哪去了)
  • →楊鍾勳上課常用的筆電在家裡、學校都找不到,楊鍾勳說是遺失了。
  • →案發當晚楊鍾勳還訂了去波士頓的機票,且是單程的。
  • →徐秉周手中的頭髮也是楊鍾勳的。


    脅迫逼供,警方硬是要楊鍾勳解鎖手機,這個楊鍾勳應該完全不需要律師了吧,自己都可以為自己辯護了,逼供可不只供詞,強制使用指紋就是非法證據。話說,一開始這些證據這麼明顯,楊鍾勳還可以老神在在,而且從頭到尾警方的訊問他完全行使緘默權,也不反駁所有的證據怎麼回事,但看到後面才發現楊鍾勳很高招,因為他就是故意這樣做,要在模擬行兇那一天講出他自己的一套說法,或許是事實,或許是想老的另一套說法,但我不得不說後面模擬行兇那天真的很厲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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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里洞肇事逃逸案成為楊鍾勳的殺人動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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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9,主里洞肇事逃逸案
李萬浩作案(強姦案)之後在路上發生一起肇事逃逸案,李萬浩就是那個可能目擊肇事逃逸車輛的人,楊鍾勳與徐秉周對這個肇逃案非常執著,只是在楊鍾勳手機裡那個影片裡的車輛是誰的車?


答案是徐秉周的車(也難怪楊鍾勳與徐秉周都很執著這案件,但兩人執著的點並不相同),事情就這麼剛好,這也難怪當時為強姦案的案件檢察官徐秉周在判決審的時候拒絕再上訴李萬浩的刑期,因為李萬浩等於是剛好目擊到徐秉周的車子而抓住徐秉周的把柄,因此李萬浩在強姦案中堅稱「酒精使行為無法判斷」才會被徐秉周給採納,利用比較少的刑期來交換讓李萬浩閉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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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這兩個案件是有掛勾的,如果李萬浩說出目擊車子,那就代表他在強姦案說自己喝酒不記得事情是騙人的證詞,這樣李萬浩怎麼可能會說,可是好死不死肇逃案的檢察官是楊鍾勳,楊鍾勳很想要破這個肇逃案,李萬浩打死都不說,也正符合徐秉周的意(兩人也有交換條件)。


可是當時楊鍾勳並不知道肇逃的兇手是徐秉周,當時李萬浩也沒有說出來,因為徐秉周要李萬浩把這件事就這樣帶進墳墓裡,是直到現在2020.10李萬浩去和楊鍾勳在派出所裡對峙時,才慢慢地透露出楊鍾勳的殺人動機,因為楊鍾勳在自己知道當初被徐秉周給耍了,心裡一定有被背叛的心,因此這有可能是楊鍾勳殺掉徐秉周的動機。



只是目前我還想不通的是楊鍾勳當初只是這個案子沒有破了而已,實在是沒有理由恨徐秉周,而且從本集內容看起來,這個楊鍾勳知道徐秉周是肇逃的兇手也是2020年的事,那從2008-2020期間,楊鍾勳當中已經早就有嫌隙,楊鍾勳也離開檢察官的職務,這當中肯定還有其他原因所在,所以這一點楊鍾勳口中也證實我的想法是對的,如果楊鍾勳是因為肇逃案被徐秉周給掩蓋而殺掉徐秉周,那早就殺掉了,幹嘛要等到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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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換成韓俊輝有殺害徐秉周的動機?


2020. 3 發生了一件事:學生A(韓俊輝)反對學校任命檢察官出身的律師B(徐秉周),在學校公吿欄上張貼了這則公告:掃描下面的QR Code,將出現這樣的大字報→「和通過二輪考試的人一起學習,想加入他就要簽名」。簽字了等於是反對這老師被聘用,這是一項簽署請願活動,校方警告A(韓俊輝)如果不取下公告停止這樣的簽署請願活動,就依法律逮捕。


只是為什麼韓俊輝會反對徐秉周被聘請為教授?我在想是因為受賄案的關係,在上一集中韓俊輝在課堂上也對徐秉周的受賄案有著很大的異議,認為贈與土地這種東西根本不叫贈與,畢竟價值可是上億。而之後雖然徐秉周把地賣了並把錢捐給法學院,但之後時間點很剛好法學院又聘請徐秉周來當教授。所以我想韓俊輝對於徐秉周肯定是有什麼過去的故事,才會讓韓俊輝這麼排斥徐秉周吧~從本集內容中可以知道韓俊輝很清楚徐秉周收賄是真的事實,所以令韓俊輝無法認同的是徐秉周在玩弄法律,這就是韓俊輝認為學校不該聘用徐炳輝的原因。



可是詭異的是,為什麼這一集中楊鍾勳會這麼在意一定要讓自己出的這個試題給學生考試?而且還是關於徐秉周的事情,莫非是想要再次提起大家對這件事去查清楚是事實還是虛構嗎?我總覺得楊鍾勳要的其實是韓俊輝的答案,想要知道徐秉周收賄到底是不是事實,卻沒想到在考試卷上看到韓俊輝內心的傷痛,然而,我也覺得楊鍾勳也是想要從這個試題中學生的答案去知道誰有殺害徐秉周的動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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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無法排除合理懷疑所以無罪,但人是我殺的


無法排除合理懷疑所以無罪,但人是我殺的」,感覺這會是楊鍾勳最後無罪的關鍵點,但至於有沒有殺了徐秉周,還真的不知道,畢竟法律就是看哪一方說的故事最能說服法官,因此我相信楊鍾勳到最後可以無罪釋放是因為他最後說的事發經過很合理,完全符合證據留下他的指紋的說法。

案發當天事發經過為:

2020/10/5 下午2點徐秉周宣布休息三十分鐘,那時候就已經開始在頭痛,當時金教授還對徐秉周說:「你當檢察官的時候不僅讓楊鍾勳脫掉檢察袍,也讓我脫掉法官袍」(感覺金教授也是挺不滿徐秉周),果然,楊鍾勳自己的證詞翻轉了一切,當初楊鍾勳看到徐秉周血糖過低,所以倒入滿滿的糖,並且搶過徐秉周的冰毒去水槽裡倒掉,完全可以解釋為什麼咖啡杯上有楊鍾勳的指紋,洗手台也有,在樓梯間還有徐秉周眼鏡的殘骸。


然這一段我不知道楊鍾勳講的是不是事實,可是法律就是這樣,找的不是事實,玩的是文字遊戲,因此楊鍾勳或許真的有殺掉徐秉周也說不定,只是說法很合理而已,但也有可能楊鍾勳說的就是事實,搞不好是他想要救徐秉周。當然,我個人還是覺得楊鍾勳還是具有一些嫌疑:

  1. 畢竟如果他是認為徐秉周為血糖過低而強灌他到滿糖的咖啡,那為什麼之後叫救護車?(因為徐秉周一直沒有醒過來),以救人的話通常都會等到患者醒過來才離開吧?
  2. 我覺得楊鍾勳應該知道兇手是誰,說不定後續楊鍾勳做的強灌咖啡要救徐秉周是個障眼法,是個想要幫人脫罪的手法,因為徐秉周就算真的有從樓梯上摔下,但最後徐秉周是躺在椅子上死掉,那代表有人把徐秉周搬到椅子上,而楊鍾勳或許知道兇手,所以看到時想要幫兇手脫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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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本集最後楊鍾勳和韓俊輝對眼的眼神好曖昧,這是什麼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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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看畫面很像是韓俊輝有偷偷去換徐秉周的眼鏡,徐秉周從樓梯上摔下(或許是俊輝推的),然後才偷偷去把徐秉周的眼鏡換成好的眼鏡,誘導警方認為徐秉周是喝下咖啡死掉,但如果楊鍾勳有看到韓俊輝偷換眼鏡,那就代表楊鍾勳後續強灌咖啡真的是在幫兇手給掩蓋罪行,不是嗎?不然怎麼楊鍾勳看到眼鏡碎片就馬上看著韓俊輝?

  • 二、楊鍾勳看到眼鏡碎片直接看向韓俊輝?
    我不曉得這一幕是不是想要搭配楊鍾勳在改考卷時有發現韓俊輝的考卷上有眼淚的痕跡,因為從本集中徐智浩偷偷調查韓俊輝時,看得出來韓俊輝與徐秉周感情很好,而如果真的是韓俊輝殺掉徐炳輝的話,那肯定會掉眼淚沒錯。



    雖然上一集我推理的是正確的,楊鍾勳有可能是被栽贓,不過換成韓俊輝的話,我總覺得這還是個煙霧彈,畢竟我現在還看不出他的動機有強大到需要殺人,雖然韓俊輝有多重動機(為了財產、厭惡徐秉周收賄),但我覺得這動機不足以大到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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