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 school至上之法第一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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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追劇的紀錄習慣先記錄「劇情(大綱重點)」再寫「心得觀後感」,所以我寫的所有文章一定會爆雷,沒看過的人請自行離開本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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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劇《至上之法/Law School》第一集劇情大綱

♛2020/10,在學生正在練習法庭辯護練習時,終場有休息三十分鐘(學生們在2:30-2:49都還等不到徐教授),是全藝率去找徐教授時發現已經疑似被毒殺死亡,這案件馬上引來法學院的楊教授自主調查,認為這不是自殺。

♛2020/3 在楊鍾勳的課堂上總是咄咄逼人,楊鍾勳甚至逼得姜率非常不舒服,事實上楊鍾勳是讓姜率可以進入法學院的人,因為當初姜率救人卻因為傷害罪被起訴,像她這種窮小孩想要伸張正義就只能自己成為律師。

在這個月,新聞報導說著徐某(徐秉周)收受高某(高議員)贈與土地,以受賄罪遭到起訴,被判無罪後,他宣布出售這筆受贈財產,將所得56億韓元全部捐獻。同時間(2020/3)犯下重罪(對小女孩強姦、殺人未遂)的李萬浩也即將出獄,當時為這案件判決的法官金恩淑認為他根本不該出獄,因為電子腳鐐根本管不住犯人,只會讓被害人與大眾心生恐慌,甚至再犯案。

♛法學院殺人案在大眾已經傳得沸沸揚揚,楊鍾勳認為最大嫌疑人是自己之外,還有另外一個人。而姜率A則是對這殺人案件非常有興趣,但並不是大家都不以為然,其實學生們心情都大受影響。

♛針對徐秉周的案件,楊鍾勳也偷偷在私下調查,然而最後新線索為徐秉周辦公室和車裡皆有冰毒。在最後警方到模擬法庭公布採集的可疑人物鞋印時,張東水刑警接到電話後直接以殺人案將楊鍾勳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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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劇《至上之法/Law School》第一集推理心得

  • 看影劇本就很主觀,就是紀錄影劇心得,本站不會寫影評,只會寫心得觀後感。
  • 心得(觀後感):小編的文章只會寫心得觀後感,找內容有共鳴的點作為心得分享,所以每個人的心得一定不同。
  • 影評:用客觀專業的電影賞析方式,講述拍攝手法來告訴觀眾事實,小編幾乎不會寫這種類型文章,因此想要看影評的人建議看專業影評文章喔。


law school至上之法第一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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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0 徐秉周命案發生


2020/10徐秉周投毒與王案件發生, 跟著楊鍾勳的鏡頭視角去看他會發現的細節,還蠻有趣的,很像是他在想什麼,觀察現場的這一段一句台詞都沒有,可是卻有許多畫面浮現,我本身對於咖啡杯的疑點比較懷疑~以下為楊鍾勳的推論:

  • → 放在徐教授口袋的紙條「我受夠了這種生活,讓我擺脫地獄」,不過楊檢察官不認為自殺,因為徐教授有預購血糖測試紙,還是今天送達,有意圖自殺的人不會訂購有預訂日期的東西。
  • → 徐教授在喊「休息三十分鐘」之前似乎頭就死掉。


    結果我以為這是派來的楊鍾勳檢察官,結果是這裡教刑法的教授自己跑過來的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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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3 徐秉周涉入的收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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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鍾勳所教的刑法課上那個案件還挺好玩,如果將別人的裸照翻拍成影片,卻是在高等法院那裡被判無罪,當中韓俊輝說到他支持法官的判決,因為刑罰必須嚴格遵守罪刑法定原則,避免類推解釋。這讓我想到有時候法律就是鑽字面上的漏洞解釋,如果立法過於粗糙,就會變得有漏洞。


我記得之前看過美劇《謀殺入門課》有說過,在法庭上講得不是證據,而是誰的故事最能說服法官,透過楊鍾勳講的案例來說,其實也有點像這種道理,有時候我們覺得的恐龍法官,就是在法律解釋上與一般人想像得不一樣。



在這個月,新聞報導說著徐某收受高某(高議員)贈與土地,以受賄罪遭到起訴,被判無罪後,他宣布出售這筆受贈財產,將所得56億韓元全部捐獻。看來從內容中可以知道那個徐某應該就是徐秉周(當時還是個檢察長),而當初的楊鍾勳也是這個案件的檢察官。


徐秉周的案件也是如此,因為解釋不出贈與還是賄賂所以獲判無罪。不過大家不知道有沒有覺得怪怪的,這個韓俊輝在本集一開頭(2020/10那時候)看徐秉周的眼神似乎有點異樣,在2020/3的時後討論這案子,韓俊輝也第一時間提出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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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殺害徐秉周兩個最有嫌疑的人


透過2020/3楊鍾勳與徐秉周再次見面的氛圍來看,我整理一下兩者的關係和一些習慣:

  • →以前徐秉周是檢察長,楊鍾勳是檢察官,看得出來徐秉周以前是管楊鍾勳的。
  • →徐秉周的受賄案因為無法界定贈與還是受賄,最後變無罪。
  • →楊鍾勳因為徐秉周的受賄案而離開檢察界。
  • →徐秉周每次會端咖啡出現~
  • →徐秉周手機裡受限號碼是誰?


這一段我是不曉得編劇是不是想要故意用他們兩人的不良關係來讓觀眾懷疑楊鍾勳為殺掉徐秉周的兇手(結果在本集最後楊鍾勳真的因為是嫌疑人而被逮捕!),所以楊鍾勳說自己也是可疑的嫌疑人之一的確讓我嚇一跳。而且為什麼楊鍾勳腳上要有電子腳鐐?(公眾直接對電子腳鐐充電是怎樣啦XD 也太公開,完全不避諱欸)不過從楊鍾勳站在捐贈紀念碑前那番話,我總覺得他並不是真正地恨徐秉周,畢竟以前他們共事過,彼此的情感應該還是存在。



然而,楊鍾勳另外覺得有殺害徐秉周嫌疑的人是誰?劇中沒有很明顯地告訴大家,但我覺得看起來像是李萬浩,因為劇中有一幕是李萬浩在家裡讀法律,並且聽的是徐秉周死掉的新聞,如果他也是嫌疑人之一,那我在想過去李萬浩的案件可能就是徐秉周當檢察官的時候讓他入獄,所以他心生不滿吧(上訴書上的確寫著檢察官是徐秉周),只不過他腳上有電子腳鐐,他也不會笨到直接去殺掉徐秉周吧(雖然從一位刑警說案件發生前李萬浩一直在法學院外)。

而且當初這個案子的檢察官徐秉周還是放棄上訴的人,照理來說對李萬浩是好事,反而讓他的罪責變輕,所以李萬浩會這樣去殺徐秉周實在有點說不過去,雖然這個李萬浩出獄的時候還手上拿著大法典,讓我認為他出獄後如果是想要殺人,肯定是會鑽漏洞,好嫁禍給別人,是有這可能性的,不過他真正讀法律的用意就是要去告那些網路上罵他的人來賺取精神賠償,我實在是覺得他要殺人的話憑他這樣的等級應該還是不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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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說,金恩淑所講的李萬浩出獄案件,以及李萬浩所犯下的罪,很像是在影射當時候「趙斗淳的事件」呢,因為在現實生活中,趙斗淳真的是2020出獄,大眾都認為他不應該要出獄,所以本劇拍攝時間如果是2020,應該就是在影射趙斗淳事件了。


而且當初法庭中李萬浩說:「不記得了,當時喝醉了」,這正是趙斗淳的事件當中也說過這句話,才得以用喝醉減刑,因而被判決太少的刑期,這讓當時在韓國社會中引起軒然大波。(本集完全就是這個事件的寫照和還原)
金恩淑也講到電子腳鐐根本沒用,在《Mouse》韓劇裡面的姜德秀也是這樣,都是在說電子腳鐐根本無法管住這些重罪犯,而且受害者又要重新內心恐慌。


不過2008/9/10 主里洞肇事逃逸車輛的牌照,這件事才是讓我在意的~目擊李萬浩強姦的學生遭遇那場車禍,楊鍾勳對這個案件緊咬不放,是有什麼原因吧,原來是因為這個肇逃案是楊鍾勳唯一沒有了結的案子,因為楊鍾勳需要李萬浩這個目擊者所看到的肇事逃逸車牌號碼。


我不知道這個肇事逃逸案是不是造成楊鍾勳會戴上電子腳鐐的原因,可是我覺得他會這麼想要李萬浩記起他看到的車牌號碼不外乎有兩個原因:

  1. 這個肇逃案肯定有影響到他什麼,或許他想要釐清真相(因為在片頭他也有念一段「法律真的是正義的嗎?唯有通過法律揭露真相實現正義」),想要為自己伸冤?
  2. 可能車禍的受害者是楊鍾勳認識的人,所以才想要目擊證人來破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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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楊鍾勳真的為真兇?還是只是被栽贓?


最後的新證據與線索:

  • →據說徐秉周吸毒,在辦公室與車裡都發現冰毒,但實際上是有人在學校咖啡廳賣的咖啡裡面下毒,當天發現的垃圾桶也有裝冰毒的塑膠袋,在兩個證物上指紋是同一人。
  • →問題是兇手要怎麼通過模擬法庭進去徐秉周的辦公室?另一扇門也是需要徐秉周的指紋辨識才行,兇手到底如何進入?
  • →不過當時有個快遞員送東西進來,快遞員有進去送東西,但很快就出來(而今天預定的血糖檢測是指也是預計今天送達,但我認為這快遞員應該是送來血糖檢測試紙)。
  • →徐智浩在警方來鑑識的時候有故意說:「說不定是把毒放在飲料裡」。
  • →最後找鞋印的畫面閃過可疑人物有「韓俊輝」、「姜柱萬」、「楊鍾勳」、「金藝率」、「徐智浩」、「姜率B」。


不過這
一集的結局也太令人意外,楊鍾勳?是故意被栽贓還是他真的故意殺掉徐秉周?我覺得兇手應該不是他,如果是想要呼應一開始講的「法律將一天秤與劍開始審判,法律真的是正義的嗎?唯有通過法律揭露真相實現正義」,我覺得比較大的可能是有人故意設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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